(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区人大对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继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扩大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在2010年度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区人代会部门预算审议单位,从原来的5家增加到8家;梳理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以用于改善民生的专项资金为重点,试点向社会公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部门预算包括专项资金的公开,责任主体为各级主管部门。
(七)严肃部门预算执行,提高财政支出执行效率
部门预算经区人代会审批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及时细化项目预算,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率。对2010年度未完成当年预算的部门,区财政将扣减其2011年度预算额度,促使部门从源头上进一步提前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
(八) 加强扶持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扶持行为
完善财政扶持资金预算管理,合理确定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扶持规模应与本级财力相匹配,扶持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严格财政扶持资金的报批审核和资金拨付,专项资金的使用不能与企业税收直接挂钩,并全部实行国库直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规范运作。
四、编制口径和方法
(一)收入预算编制
部门收入预算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收入预算和基金收入预算。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拨补收入、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包括市拨资金和历年结余)、财政预算外拨补收入。
财政预算内外拨补收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额标准和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测算预算单位全年财政资金的需求总量,按照财政资金的安排顺序,先使用单位可支配的非税收入等其他预算外收入,差额部分由区财政拨补。
政府非税收入按照国家、市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增减变化因素编制。除因国家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缩小收费范围等政策性减收外,一般不得低于上年收入预算数。
其他预算外收入按照部门预算年度中各项资金收入情况据实测算,包括市拨资金、动用上年结余等,市拨资金收入要列出明细内容,历年结余结转收入按实际动用数填报。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