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授予安亭镇莱英社区等22个社区(村)2010年嘉定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称号的通知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授予安亭镇莱英社区等22个社区(村)2010年嘉定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称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为提升本区整体食品安全水平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授予安亭镇莱英社区等
22个社区(村)2010年嘉定区
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称号的通知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食安办《关于创建2010年嘉定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的指导意见》(嘉食安办[2010]3号)的精神,全区2010年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的创建活动。经考核验收,决定授予以下单位2010年嘉定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村)称号:
安亭镇:莱英社区、顾垒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