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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实施限价猪肉工作方案的通知

  5. 监管人员必须每天8:30前到市场,并挂牌上岗,不能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报组长准许并落实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岗。
  三、主要措施
  (一)设立限价猪肉销售点。分别在百色人民市场、东风市场、向阳市场、拉域市场设立限价猪肉销售点。
  (二)实行限时、限量、限价销售。从2011年8月20日至2011年11月19日,共三个月,在百色城的上述四个市场每天限价供应150头猪的猪肉,每天上午9时开始销售,销售价低于市场价3元/斤。限定每位消费者每日购买量不超过2斤。
  四、补贴办法及资金结算
  (一)补贴对象。由商务部门直接补贴给屠宰场。限价猪肉销售点从百色华泰、城东、城西三个屠宰场购买边猪肉,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在指定市场(百色人民市场、东风市场、向阳市场、拉域市场)进行销售。
  (二)补贴金额。投放的限价猪肉按边猪每斤补贴给屠宰场3元。
  (三)补贴的申领。供应限价猪肉的屠宰场按批发的限价边猪肉数量制表,经商务、水产畜牧、工商部门核准后,定期向市商务局申报领取补贴。
  (四)补贴资金核拨与结算。市财政局根据限价猪肉供应计划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到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牵头,物价、工商等部门共同汇总填报、确认限价猪肉投放市场数量数据资料,报市财政局结算。
  五、限价猪肉销售摊点的确定
  百色人民市场、东风市场、向阳市场、拉域市场的所有猪肉销售户,均可自愿向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申请参加限价猪肉的销售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保障限价猪肉供应;会同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共同派监管人员在屠宰场监督、核定屠宰场每天供应的限价猪肉数量和重量,配合工商等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管。
  (二)市物价局:负责协调解决各部门在监管限价猪肉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限价猪肉的价格监管,核定猪肉的批发价和零售价,并制作公示牌在各销售点公示;会同工商、商务部门与各限价猪肉销售摊点签订协议。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管。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限价猪肉销售点的日常销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各销售点每日购进限价猪肉的数量、重量,并造表送市调控办和市商务局;维护限价猪肉销售市场秩序,确保亮牌、亮价、足额销售,限定每位消费者每日购买量不超过2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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