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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沪府办〔2011〕2号)提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有关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现就2011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
  1、新增就业岗位26000个。
  2、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7240人以内。
  3、帮助600人成功创业。
  4、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050人(其中外来农民工培训数7500人)。
  5、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达到130000人。
  6、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7、实现本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统计
  1、新增就业岗位
  年度新增就业岗位统计,以各类单位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就业促进中心)办理用工手续的实际人数为准。统计范围为2010年1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期间就业并办理过用工登记备案,且2011年12月底仍在岗的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本区户籍从业人员人数为准。
  2、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统计,以具有本区非农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要求就业、并在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在2011年12月31日状态仍为失业的人数为准。
  3、帮助成功创业人数
  帮助成功创业人数的统计范围为,各辖区和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帮助本区户籍劳动者2011年成功开办(当年开业并在年底仍存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等各种创业组织的人数。辖区划分,以创业组织注册地为准。帮助非本区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创业,并带动本区劳动者就业效果明显的(每1人创业带动本市劳动者就业6名以上),也纳入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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