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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委、区农委关于推进蔬菜产销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支持菜场和合作社探索开展“一社多场、一场多社”以及自营或加盟配送等多形式的产销对接。
  四、实施步骤
  按照“有序推进、有效对接”的方针,分阶段开展本区的蔬菜产销对接工作。
  1、探索试行阶段(2011年度)。在区级层面原有3家标准化菜市场和蔬菜生产合作社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财政扶持政策,积极推动镇级试点,确保每个街镇不少于1家标准化菜场实施蔬菜产销对接,覆盖面达到20%以上。
  2、深入推进阶段(2012年度)。逐步加快实施步伐,力争在全区星级标准化菜场中全面实现蔬菜产销对接,覆盖面达到50%以上。
  3、全面覆盖阶段(2013年度)。在全区标准化菜场中全面推进蔬菜产销对接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职责分工
  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镇以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区经委:负责研究拟定蔬菜产销对接推进方案,重点协调标准化菜场中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畅通蔬菜生产合作社进入标准化菜市场的绿色通道,加强供应情况的监测和协调,会同区农委等部门落实对参与蔬菜产销对接的标准化菜场进行相关考核和政策扶持。
  2、区农委:负责蔬菜生产情况的监测和协调,组织发动蔬菜生产合作社或蔬菜生产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产销对接,做好蔬菜产销对接的组织化指导和监管,会同区经委等部门落实对保障绿叶菜的生产和参与产销对接蔬菜生产合作社的相关考评和政策扶持。
  3、区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全区蔬菜场价格监测及监管, 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区财政局:负责将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落实保障蔬菜供应专项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产销对接相关补贴的审核并拨付到位。
  5、工商嘉定分局:负责蔬菜产销对接的标准化菜场的监管,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市场内欺行霸市和无照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负责蔬菜产销对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蔬菜产销对接点,做好对接点日常运营情况督查监管,及时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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