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实施超市限价食用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补贴办法
  南城百货超市、天鹅城超市根据销售有效票据造表,经商务、工商、物价部门核准后,定期向市商务局申报领取差价补贴。市商务局牵头物价、工商等部门共同汇总填报、确认限价食用油投放市场数量数据资料,报市财政局结算。
  五、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保障超市限价食用油供应;会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核定销售点每天销售的限价食用油数量;配合工商等部门对销售点进行监管。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限价销售点的日常销售管理;与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核定每日各销售点的销售数量;维护限价销售市场秩序,确保亮牌亮价足额销售;限定每位消费者每日只能购买1瓶限价食用油。
  (三)市物价局:负责限价食用油的价格监管;核定限价食用油的价格,并制作公示牌在销售点公示。与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核定销售点每天销售的限价食用油数量。
  (四)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补贴资金,及时给市商务局核拨补贴资金;指导市商务局做好账务工作,规范超市限价食用油销售等环节的基础财务资料;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
  (五)市委宣传部: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在媒体上公布限价销售点和限制的价格等相关信息。
  (六)市公安局:及时处理限价销售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管理问题。
  (七)右江区人民政府:维护限价销售现场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平抑食用油价格,抑制物价上涨,对于减轻人民群众生活压力,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责任分工,做好落实。
  (三)加强协作,保障市场供应。
  商务部门牵头做好限价食用油销售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足额供应。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商务、工商、物价部门要共同监督好销售点限价食用油销售数量的核定工作。
  (四)加强价格监测。
  物价部门要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进行监管,并对实施后的物价调控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同时对由此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报市领导作决策参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