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合力推进闲置厂房、群租厂房专项整治,严禁违规出租。要针对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开展专项整治。
三、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建设工作
(一)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积极推进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商贸、交通运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要把岗位达标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选取重点单位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各地区、各单位要以达标创建为抓手,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抓好企业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强化对企业岗位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岗位达标的要求。
(二)继续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要修订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不同层级预案间的有效衔接。要督促企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建立完善企业预案数据库。要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要完善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学校、饭店、市场、车站和高层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灭火、疏散、逃生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提示。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和市民逃生自救应急演练。依托街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民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逃生疏散演练。
(三)探索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区作为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以镇(街道)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园区、公司等)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逐级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每个网格责任区内的高危企业、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并逐一明确其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以落实市政府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方案为主线,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控。区发改委、经委、安监等部门要严格源头管控,严格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准入。区经委、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调整力度,争取至年底全区的危险品生产企业控制在50家之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关停企业空置厂房的监管,严禁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区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购销过程安全监管,对使用危险化学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化工企业实施许可制度。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区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严格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区环保部门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推进危险废物专业化处置工作,完成污染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