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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安委办关于《嘉定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嘉定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2年是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区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一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把“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思想,融入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态势,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实现上述目标,2012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着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新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岗位责任,规范岗位达标,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定期组织开展岗位达标工作检查,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一是强化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严格履职,加强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关口前移”的原则落实各街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强化源头控制,堵塞监管漏洞;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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