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嘉定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2016年)》的通知

  3、坚持依法依规,长效管理。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全面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着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完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防、监管和调处并重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
  三、目标任务
  从2012年起,在全区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至2016年,全区在地规模型企业创建参与面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在地中小企业创建参与面达到80%,达标率达到60%以上;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达标率达到全区工业园区(村)的30%以上。
  四、工作内容
  1、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体系。按照加强社会建设的工作要求,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体系,形成与嘉定“十二五”时期“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建立自主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重点,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扩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覆盖面,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楼宇、创意园(产业园)创建活动,探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社区、商业街等其他形式的创建活动。在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推荐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工业园区(村)创建活动,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启动劳动关系和谐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
  2、建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充分反映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创建要求,制定相应的创建标准,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评和认证,探索以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不断完善本地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
  3、不断巩固完善激励和退出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三方推进,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确保原有激励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的基础上,给予创建达标单位更多政策层面的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和深化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典型培育和宣传,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创建单位和个人推荐为市级和全国先进。完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档案及相应的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复查制度和退出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两年对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组织一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生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单位,限期整改,若单位拒不改正,或属恶意违法,经本级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审核后撤销其称号,并向上级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报备,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