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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区财政局《嘉定区2012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四)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合市财政局2012年会计监督总体要求,落实本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组织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
  (五)开展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确保本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专项治理成果有效落实,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使街镇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六)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网络监管项目监督检查。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配合区有关部门对部分网络监管项目实施专项检查,确保网络监管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提升网络监管的效能。
  三、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一)建立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为进一步加强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依托区财政信息一体化应用系统,开发建设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集中体现街镇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街镇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实现财政信息的上下贯通。
  (二)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建设,完成政府采购网络监管预警设置。同时,将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纳入区级网络监察系统,建立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的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三)完善部门预算监管平台建设。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增加查询内容,扩大查询权限。同时,加快部门预算监管平台的运用,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2012年所有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纳入监管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区财政部门要精心研究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财政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好财政监督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规范效应和管理效应。要完善上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密切区、街镇两级财政监督工作关系,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街镇财政部门和区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计划的要求,积极配合区财政部门做好各项检查的相关准备。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二)制订监督检查计划。街镇财政部门和区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12年监督检查要点,细化工作事项、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好、落实好。监督检查计划(区级主管部门自查面不少于20%)于4月底前上报区财政局,内容包括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范围等。监督检查总结于9月15日前上报区财政局,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当前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与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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