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社局、区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关于《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2〕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人社局、区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优秀技能型人才,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经嘉定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倡议,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国家和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有关组织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养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营造社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的良好氛围为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建立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见附件),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动、综合指导与管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具体筹备和协调工作(本届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选手培训、竞赛组织和鉴定等工作,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报名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特点,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手报名、制定预赛方案、组织选手参赛。其它团体参赛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竞赛参赛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