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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肉食品加工单位销售或使用的猪肉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三、组织机构
  (一)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百色市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陶荣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左吉兵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绍辉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余显琳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林天亮  市商务局副局长
  罗 龙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世凡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农家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再波  市卫生局副局长
  文振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绍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天亮、罗龙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电话:2845083、2836115;传真:2835242)。
  (二)为抓好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和对各县(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市打击私屠滥宰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检查工作。各单位抽调人员为:市商务局12人、工商行政管理局10人、水产畜牧兽医局6人、公安局3人、卫生局2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人、右江区商务局4人。请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9月29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卫生、畜牧兽医、食药监管、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源头违法行为;负责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杜绝屠宰环节对肉品进行注水或注入其它有害物质、以及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屠宰肉品出厂(场)的行为,保证上市肉品必须具备“两证两章”质量标识,确保生猪屠宰生产过程肉品的安全。
  (二)加大肉品市场监管力度。
  工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加强对上市肉品的监管,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出售私宰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者,吊销其营业执照;负责完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执行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杜绝私宰肉品及病害肉品进入市场。
  (三)强化生猪产品检疫检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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