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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标识牌设置要求:在场所周边主干道、路口设置应急避难标识;在场所出入口设置应急避难主标志;在场所主要道路口设置应急设置的指示标识;在场所内各类配套设施设置明显的标志。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选择
  市森林广场、市体育馆前空旷地带为首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以后建设的地震避难场所由市地震局会同市市政管理局统一规划确定。
  四、绩效考评数据来源或采集渠道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设区市2011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扣)分细则的通知》(桂绩办发〔2011〕31号)精神, 2011年度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考评评分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分)。辖区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较去年有实质性进展得0.5分;完成1处Ⅲ类场所得1分;完成2处Ⅲ类场所建设或完成1处Ⅱ类场所得1.5分;完成Ⅲ类和Ⅱ类场所建设各1处得1.7分;完成2处Ⅱ类场所建设或完成1处Ⅰ类场所建设得2分”
  根据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考评的不同层次要求,各具体评分标准的数据来源和采集渠道为:
  (一)完成辖区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较去年有实质性进展的,要有以下资料:1.市、县(区)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关于2011年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立项、批复、资金证明、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材料;2.2010年尚未完工的应急避难场所,继续推进的文件、资金、验收等证明材料;3.2011年避难场所建设有进展的照片。
  (二)完成1处Ⅲ类场所的,要有以下资料:1.完成此处场所建设的立项、批复、资金证明、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材料;2.场所基本设施的照片。
  (三)完成2处Ⅲ类场所得或1处Ⅱ类场所;或者完成Ⅲ类和Ⅱ类场各1处的,要有以下资料:1.完成此处场所建设的立项、批复、资金证明、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材料;2.场所基本设施和一般设施的照片,Ⅱ类需提供广播、图像监控、有线和无线应急通信安装布设图、实物照片和监控录像等资料。
  (四)完成2处Ⅱ类场所得或1处Ⅰ类场所的,要有以下资料:1.完成此处场所建设的立项、批复、资金证明、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材料;2.场所基本设施、一般设施和综合设施的照片,Ⅱ类需提供广播、图像监控、有线和无线应急通信安装布设图、实物照片和监控录像等资料,3.Ⅰ类需建设有停车场、停机坪和洗浴设施等,并经百色空军指挥所出具能起落直升飞机的证明。
  五、应急避难场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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