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1年11-12月价格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224号)
右江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2011年11-12月价格调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百色市2011年11-12月价格调控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确保实现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区第四季度价格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实现今年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价格调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价格调控力度,遏制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势头,实现我市今年预期价格调控在6%以下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9条措施和8项降费政策,巩固前一阶段调控成果。
1. 继续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11〕135号文件以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安定民生为主要内容的9条保供稳价措施。
2. 加大力度执行自治区已出台的降低居民生活用水、集贸市场设施租赁费、超市进场费、公有住房租金、有线电视收视费、旅游门票等8项降费政策,巩固前期调控成果。
(二)进一步加大干预力度,确保实现今年价格调控目标。
1. 延长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执行时间。为巩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确保平抑物价过快上涨各项政策措施的延续性,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延长至年底。
2. 扩大临时价格干预的范围。在原有对猪肉、粮油和液化气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干预范围:
(1)蔬菜。11月15日前在三大超市(华润、环球、南城)和四大农贸市场(人民、东风、向阳、拉域,以下同)设立政府平价蔬菜销售点,超市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30%确定,农贸市场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20%确定,差价损失从价格调节基金给予补贴。超市销售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市物价、工商、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等部门配合,农贸市场销售点工作由右江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市物价、工商、市场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牛肉。11月15日起在四大农贸市场设立政府平价牛肉销售点,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4元/斤确定,差价损失从价格调节基金给予补贴。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右江区人民政府及市物价、商务、水产畜牧、市场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等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