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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民防办《关于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举行校区防空防灾演练的请示》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民防办《关于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举行校区防空防灾演练的请示》的通知
(嘉府发〔2009〕16号)


黄渡镇人民政府,区民防办,同济大学(嘉定校区):
  区防办《关于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举行校区防空防灾演练的请示》(嘉民防[200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关于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举校区防空防灾演练的请示
(嘉民防[2009]9号)

嘉定区人民政府:
  为做好人民防空应急行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探讨大学校区(人员密集场所)人民防空应急行动人员掩(隐)蔽、防灾应急疏散方案的可操作性, 提高在大学校区组织进行人民防空应急行动人员掩(隐)蔽、防灾应急疏散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广大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市民防办的统一部署和本区民防工作年度工作安排,经与有关单位商定,拟于五月中旬在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举行校区防空防灾演练。
  为圆满完成演练工作任务,本办与黄渡镇、同济大学(嘉定校区)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准备,现呈上《嘉定区同济大学(嘉定校区)防空防灾演练方案》,请审核。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嘉定区同济大学(嘉定校区)防空防灾演练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嘉定区同济大学(嘉定校区)防空防灾演练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为依据,为认真做好人民防空应急行动各项准备工作,减少战时人员伤亡,保存有生力量和战争潜力;平时,为做好民众防灾救灾工作、提高自救互救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防空应急行动方案》、《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人民防空应急行动人员掩(隐)蔽、防灾应急疏散方案》及有关的原则、要求,探讨大学校区(人员密集场所)人民防空应急行动人员掩(隐)蔽、防灾应急疏散方案的可操作性及大学生防灾减灾的有关问题。通过演练,逐步提高在大学校区组织进行人民防空应急行动人员掩(隐)蔽、防灾应急疏散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广大师生平时防灾减灾的意识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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