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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南昌商业储运总公司相关租赁事项的批复
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南昌商业储运总公司相关租赁事项的批复
(洪商贸发[2012]98号)
南昌商业储运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我司商储大厦加盟“锦江之星”合作经营的请示》(洪商储字【2012】9号)收悉。涉及到你司位于洛阳路57号的商储大厦一楼2个店面(面积共340㎡)租赁到期事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聘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纪会员单位组织对物业租赁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的市场价报市商贸委备案;
2、租赁期限为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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