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名额
具体招聘名额,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在2011年1月15日前根据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缺额和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情况统筹下达。
五、实施步骤
此次定向择优招聘工作在市政府的总体安排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局、县编办具体实施。
(一)动员部署(2010年12月5日前)
召开定向择优招聘工作动员部署会。发布定向择优招聘简章,简章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简章内容包括:招聘原则,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方式、内容;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需交验的证件和材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10年12月31日前)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县卫生局负责资格复审。复审后由县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同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职称、工作岗位性质、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等。
(三)统筹下达招聘指标(2011年1月15日前)
公示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及现有人员情况统计表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编办据此统筹下达我县招聘控制指标。
(四)组织考试(2011年1月31日前)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考试一科,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医药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规范。
3.考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上午9-11点。
4.考试组织。由市上统一试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县上组织考试。
5.考试加分。凡2009年10月1日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每连续工作满一年,加0.5分,上不封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的加2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加3分;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加3分。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
6.成绩公示。成绩(含加分,下同)由县人力社保局张榜公布,并注明加分情况,公示期为7天。
(五)确定拟聘人员(2011年2月28日前)
根据市里统一下达的招聘指标,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县卫生局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要求组织实施。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