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蚌埠高新区进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蚌埠高新区进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拓宽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蚌埠高新区进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推进蚌埠高新区进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周春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张孝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操龙灿(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黄 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周刚民(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 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祖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静(市发改委主任)

  刘自力(市科技局局长)

  彭 建(市经信委主任)

  赵同良(市监察局局长)

  王莉敏(市财政局局长)

  陈菊阳(市人社局局长)

  韩清华(市国土局局长)

  潘明生(市环保局局长)

  王 宏(市住建委主任、重点工程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