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蚌埠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更名为蚌埠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蚌埠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更名为“蚌埠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并对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 操龙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吴永彬(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静(市发改委主任)
彭 建(市经信委主任)
王 宏(市住建委主任)
姜晓天(市农委主任)
陈建功(市商务局局长)
汤春义(市统计局局长)
王 斌(市工商局局长)
马成喜(市工商联主席)
成 员 朱学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宫开林(市科技局副局长)
葛欣欣(市经信委副主任)
马 飙(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 亮(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贤斌(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克亚(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如斌(市住建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