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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期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的通知

  (三)此项培训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系列。

  五、有关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8:30-18:30;

  报到地点: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府城校区)教学楼一楼教师休息室。

  (二)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培训费(听课费、课本费、餐宿费和往返一次交通费)由政府补贴,该培训班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报到时凭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两寸证件照到指定地点报名注册。

  (三)请各有关市县认真按照报送学员条件要求做好选送工作,并协助对其提出学习要求,以确保本次培训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训资格并作出通报批评。

  (四)请各有关市县认真按规定于2012年7月4日前将选派名单(按回执单项目填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符永、蔡青、孙开娇,联系电话:13976771611、13876131122、13337610091,电子信箱:13976771611@126.com,传真:65314568。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海南省第六期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报名回执

         市县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单 位

职务

职称

学历

教龄

专业

普通话

水平等级

手 机

电子邮箱

主要奖励

(地市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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