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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五)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将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完成市、县行政服务中心更名工作,重点推进区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充实各级中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逐步形成高效联动、便捷务实的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六)全面深化政务服务,加大各县“两集中、两到位”、基本建设联合审批、“一表制”等改革的推进力度,促进审批事项、审批科室和审批授权进中心,实现办事环节封闭运行、审批权力全程监管、审批职能公开运作。

  三、创新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七)更新和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重点做好县(区)直单位目录编制、流程图绘制和公开工作,适时发布编制成果,方便企业和群众。

  (八)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探索建立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九)大力推进网络问政,办好政府网站问政互动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切实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稳步推广市交通系统网上行政执法的做法,逐步做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

  四、切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十一)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扩大基层办事公开范围,依法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十二)强化监督考评,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与省对市目标考核相衔接。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电子监察和测评。探索实行“日常监管、分段测评、年终考核”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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