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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蚌政办〔201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2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012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蚌埠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蚌埠升级提速、跨越赶超,建设美好幸福的皖北中心城市服务。

  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不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努力形成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准确公开的氛围。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工程建设方面的事项公开,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逐步公开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使用信息,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规划用地、招标投标、质量监管、资金管理全过程的透明度。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申请公开零报告制度。

  (二)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重要平台作用。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改造升级网站,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栏目,方便各公开主体动态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各栏目内容及时、准确更新。

  (三)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建成以党政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协同办公系统为主体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电子政务平台。进一步理顺网站多头管理和解决信息发布重复劳动问题。

  (四)继续发挥好传媒作用,扩大政务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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