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规划十、十一、十二、十三:给水、排水、燃气、供热工程专业规划。
对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蚌埠城市总体发展目标,按照节能减排、建设资源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研究确定市政设施发展目标、指标。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对市政基础设施走廊和重大设施进行布局安排,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给水、排水、燃气、供热专业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市住建委;主要协作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规划局等)
专业规划十四:电信工程专业规划。
对蚌埠电信设施规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评价。根据蚌埠城市发展目标,研究确定电信事业发展目标和发展需求。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对电信设施进行布局安排,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电信设施专业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市经信委;主要协作部门:中国电信蚌埠分公司、中国移动蚌埠分公司、中国联通蚌埠分公司、市邮政局、规划局等)
专业规划十五:供电工程专业规划。
对蚌埠电网设施规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评价。根据蚌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分析预测社会用电需求,提出电力发展目标。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进行电网和电力设施的布局安排,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供电工程专业规划成果。(责任部门:蚌埠供电公司;主要协作部门:市规划局等)
专业规划十六: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
对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实施现状进行评价。根据建设生态城市、人居环境城市的目标要求,提出蚌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目标和建设标准。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结构,提出环境卫生设施的布局方案,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形成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成果。(责任部门:市行政执法局;主要协作部门:市规划局等)
五、总进度安排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时间紧迫,必须加强统筹,精心安排。计划于2012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审批。按此要求,具体工作按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10-2012.3)。拟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召开总体规划评估审查会;成立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二)专题研究、总规纲要阶段(2012.3-2012.5)。各责任部门必须于4月20日完成专题研究报告;5月下旬完成总规纲要,并提请省住建厅进行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