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湘新出〔2012〕8号)
全省各报刊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配合抓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以及2012年全国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根据《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
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1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1]44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对全省报刊进行2011年度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11年度核验从2012年2月1日开始,2012年3月15日结束。其中2月29日以前对长沙市以外的报刊进行年度核验,3月1日至3月15日对长沙市内的报刊进行年度核验。
二、重点核验内容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报纸
期刊年度核验办法》规定,我局将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各报刊出版单位的出版内容、出版经营活动、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重点管理报刊的整改情况。我局将根据总署新闻报刊司通报的重点管理报刊名单,认真核查其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二)一号多报(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长期存在一号多报(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问题报刊的管理力度,对违规情况将认真核查,如违规事实成立将依法予以处理和处罚,并责令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
(三)教辅类报刊的整改情况。根据《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1]12号)的要求,教辅类报刊严格按照批准业务范围出版、非教辅类报刊一律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刊登教辅内容,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刊号和一号多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样报样刊认真核查教辅类报刊出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