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2〕77号)
那曲地区行署、阿里地区行署,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推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格桑次仁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普布次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维 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雷 桂 龙 林业局局长
成 员:多杰热登 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
高 巴 松 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
徐 建 昌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 金 玲 财政厅副厅长
布 琼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 天 华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易 湘 辉 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