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一年一度的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这一特殊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庆长假期间,各种群众性活动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消防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吸取武汉 “1.17”、“7.12”等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这一特殊敏感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国庆佳节。
二、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节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火灾形势,切实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迅速组织力量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尤其是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场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及时组织整改,落实防范措施。二是切实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工作。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本行政区内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行专题研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防范措施到位。三是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要亲自过问消防安全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明确节日消防安全值班、巡查、夜查的责任人,切实落实用火用电管理以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
三、加强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文艺节目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要注重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加大对消防常识、火灾预防以及火灾案例的宣传报道频次。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国庆节前夕要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