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负责重点检查加油站(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无《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加油站(点)进行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油罐车辆的安全检查,配合县工商局、公安局对在交通主干道、运输车聚集区的小型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对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严格立案查处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县质监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重点查处不符合规划布局的违规加油站(点)。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加油站(点)非法占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偷税漏税、假冒仿冒他人标识、违规销售成品油等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特别是对无证照经营站(点)、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加油设施,没收油品并予以取缔。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切实完善本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营造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立峰 县政府副县长,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石海温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王云华 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王春华 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 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立民 县安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