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贵安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新政文【2012】25号)
王贵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综合政务、社保基金监督、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等工作。2010年,该同志迎难而上,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分管的工作有两项荣获全国先进称号,分别是全国“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单位(全国50家,河南省3家)、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全国390家,河南省省辖市中仅新乡一家)。在实施“金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市本级率先上线使用全省统一应用软件,基本完成各县医疗保险全省统一软件应用工作,建立了市、县(市、区)统一的养老、医疗、失业、就业的网络系统;完成了保障全省统一软件应用的软硬件建设项目;按照全省要建立统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在现有网络的基础上,采用“B/S/S”架构,实现了新农保业务全过程经办功能;发放社会保障卡60万张,为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奠定了基础,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得到了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充分肯定。
在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的管理上,该同志严格按照省厅优质服务窗口的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了“四个经常化”的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制度。特别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公开“六项承诺”,真正做到了诚信服务、高效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受到办事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