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酉阳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酉阳府函〔201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9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基本规范〉的通知》(渝办发〔2010〕294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酉阳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周 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张献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颜正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新宪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肖立超 县监察局局长
吴 彪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高 胜 县财政局局长
张 鹰 县审计局局长
郭忠朗 县编办主任
董金华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应贵 县国土房管局局长
李 彬 县林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