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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和作风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级政府应保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四)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记录有关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互连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引导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

  附件:蚌埠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蚌埠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秦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丁跃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功(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张文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超(市法院副院长)

  杨建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学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宋黎晓(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常海青(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伟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勤(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飙(市国资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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