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各市(区)县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相关精神,对照表格组织考查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2.选定试点县(区)数指每省自选的、具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典型性的县(区),按照《指导意见》要求2011年每省应选定10-20个试点;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指2011国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25元中应用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中的经费数量,也可包括地方自己补助的部分。
附件2:
2012年职业病防治院购买设备和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市(区)县
| 地市级
| 县(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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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单位数
| 批复单位具体名称
| 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 是否完成资金使用
| 备注
| 批复单位数
| 批复单位具体名称
| 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是否完成资金使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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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修缮等使用资金数
| 设备等使用资金数
| 房屋修缮等使用资金数
| 设备等使用资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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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使
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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