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琼卫法规〔2012〕5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西南中沙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总队,海口市职防所: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于每年3、6、9、12月15日(除表4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将信息统一上报至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总队。
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总队、海口市职防所于每年3、6、9、12月17日之前将信息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电子版下载途径:http://wst.hainan.gov.cn/或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10/。具体联系人如下:
单位
| 联系人
| 负责表格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省卫生厅
| 陈 磊
| 1-6
| 65230979
| 65229508
| hnwsfg209208@163.com
|
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 邢 坤
| 6
| 65348892
| 65333245
| hncdcspk@126.com
|
省卫生监督总队
| 王 勇
| 1、3、4、5
| 65856155
| 65856155
| hnswsjdzd@163.com
|
海口市职防所
| 庄烟林
| 2
| 66213711
| 66213711
| hkszf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