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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民政局、嘉定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市郊现代民政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2-2013年,选择1-2个医院和1-2个街镇先行试点,总结试点经验,调整完善相关工作,并逐步在全区范围推广实施。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二)推进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目标任务:在全市率先将收入核对工作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项目延伸,加快推进收入核对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项目中的应用。
  具体举措:加强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委托核对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开展经济适用房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扩展项目专题调研,为全市出台新增核对项目实施细则提供建议及决策参考。
  实施步骤:
  1、2011年,梳理、细化核对工作流程,培训核对人员;完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软件系统及核对系统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开展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2、2012-2014年,在市郊率先选择1-2个街镇试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引入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推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引入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3、2015年,为全市推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引入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房管局,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三)探索建立重大疾病救助商业保险机制
  目标任务:通过探索商业保险形式,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加大对困难对象患大重病医疗帮扶力度,增强贫困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具体举措:会同商业保险公司协商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实施办法,研究保费来源、资金配套办法等方案。
  实施步骤:
  1、2011-2012年,汇总分析全区近年来贫困家庭大重病医疗救助情况,进行可行性研究。
  2、2012-2015年,依托上级部门,探索嘉定区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救助商业保险办法、范围、内容、赔付方式及相关操作办法等。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相关保险公司,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八、社会团体自律与诚信建设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帮助社会团体进一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团体的社会公信力,在推动区域社会、经济等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社会团体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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