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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嘉定金融硅谷――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色功能区五年行动方案(2012―2016年)》的通知

  3、发行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引导符合产业导向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筹措发展资金,为中小企业逐步壮大提供多渠道的融资路径。
  (二)金融服务
  1、新型金融。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相关行业,调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适当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不断满足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需求。鼓励相关重点企业组建融资担保公司,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担保模式创新。引入一批知名融资租赁公司,满足区内企业对融资租赁服务的需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企业提升能级提供动力。
  2、专业服务。鼓励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审查监督机构,资产评估和信用评级等评估机构,投资咨询、金融咨询、保荐等服务机构为产业园区、企业孵化器、重点企业等提供企业授信、信用增级、科技保险、融资等综合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3、第三方支付。积极引入获得工信部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落户,整合电子商务行业资金流、信息流等环节的多元化需求,开展电子商务类金融结算业务,推动相关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并在我区开展先行先试,创新工作机制。
  (三)传统金融
  1、银行信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与信贷政策相匹配的个性化信贷计划,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资金支持,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2、保险信托。积极支持保险、信托机构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与银行的深度合作,开发适销对路的金融新品,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四、发展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色功能区相匹配的金融产业发展机制,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街镇等为成员单位的嘉定金融硅谷-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特色功能区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委,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推进合力。积极落实市级、区级专项扶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
  (二)重点培育,加大引导扶持。制定和完善推动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细化新城核心区规划,通过设立新型金融产业发展示范区、上市企业总部示范区、专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金融服务大厦”等标志性建筑,加快黄金交易集聚区等各类项目引进、落地,在形态和功能上加速集聚,出好形象。同时,对金融产业建设用地项目,优先办理核准预审和报批,优先供地;优先申报国家、市、区级各类政策性扶持;凡符合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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