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府发〔201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卫生局《关于批转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实施意见的请示》(嘉卫[2012]第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
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实施意见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实施前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我区公共卫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区户籍人口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各项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水平,全区传染病发病率持续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市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
随着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多,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不断增长,公共卫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对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1-2013年是我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市郊领先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上海医改方针,围绕我区“惠民生、强内涵、促发展”这一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理顺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突出健康为本,防治并重,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共同参与
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优势,积极引导市民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二)立足区情、关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