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连续干旱30天以上,造成2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饮水困难。
发生以上情况之一,市民政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民政局局长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要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警。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成立应急救助指挥部
启动Ⅲ级及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时,市人民政府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指 挥 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
成 员: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水文水资源局,武警百色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右江日报社,百色广播电视台,市红十字会,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百色供电局,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广西电信百色分公司,广西移动百色分公司,广西联通百色分公司等单位领导组成。
指挥部(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兼任副主任。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工作,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
(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3)对重大灾情进行会商,分析预测,研究评估,指导受灾地区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3 各组工作职责
启动本预案后,各成员单位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职责与分工开展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灾情调查核实组、物资筹备保障组、治安保卫组、新闻宣传组、灾后重建组等7个专业处置组。其组成部门及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