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1.努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要以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为核心,以农村、寄宿制、“9+3”、民办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重点,以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校车安全事故、学生溺水等为重点,高等学校以防范火灾、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学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2012年,省教育厅将完成《四川省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将启动《四川省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各地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要求,修订本地区本校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3.认真演练应急预案。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要求,指导本地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应急演练。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针对安全防范具体情况,不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各地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应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4.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安全应急大演练活动。为落实《2012年全省学校安全应急大演练方案》,省教育厅将于5月上旬在成都举行“全省学校安全应急大演练”活动启动仪式。各地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本校“全省学校安全大演练”活动,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2012年全省学校安全应急大演练方案》的各项要求,细化本地区本高校的演练方案,确保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将统一在5月11日(星期五)14:00举行安全大演练。为确保大演练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各地各高等学校必须制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并认真做好大演练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5.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各地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值班制度,特别注重做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时期、重要时段的安全稳定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要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等期间安排好人员,保证有足够力量处置突发事件。各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校要加强对本校重要部位、重点单位、特殊岗位的安全保卫和校园巡逻工作。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在汛期和大雨、暴雨等特殊时段,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灾害点监测责任人和学校所在乡镇(村)的灾害点监测员的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可能发生灾害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有效应急和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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