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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教函〔2012〕120号)


省内各高等院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川教〔2011〕149号)和教育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的有关精神,现将2012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分八个类别。

  (一)学科建设

  面向全省普通高校,支持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需要,按照学科建设规划,不断加强现有重点学科建设,突出优势、巩固特色,促进省级重点学科尽快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并依托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努力创建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科。

  (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面向全省本科院校,按照集成化、系列化建设思路,坚持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系统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的综合改革与建设,引领本校及省内同类专业建设与发展。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以省级特色专业和学校优势特色专业为依托。

  (三)实践教学综合改革

  面向全省本科院校,按照整体规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思路,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不断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内容、模式、方法、手段改革及队伍、基地建设,全面提升高校实践育人水平,不断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申报实践教学综合改革项目原则上以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依托,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可作为新增项目进行申报。

  (四)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面向全省本科院校,根据教育部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精神,实施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支持我省本科院校重点在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医生、卓越教师、卓越农林人才等5个领域开展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鼓励高校合理定位、强化特色,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五)精品开放课程

  面向全省高校,以现有精品课程为基础,以普及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目的,重点建设一批影响力较大、受众面较广、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规律、展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通过网络传播的开放课程,着力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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