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厅基建考古办公室关于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文物调查勘探的竣工证明
(黑文考函[2012]81号)
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你方投资建设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用地,需要进行文物调查勘探的报请,我厅依法组织专业人员,于2012年6月,按照你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工程用地开始进行详细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起自哈尔滨站,由哈尔滨站沿既有滨江,太平桥通道引出后,跨过阿什河,沿松花江南岸向东平行既有同三高速公路,经宾县、方正县、依兰县,进入佳木斯市,终到既有佳木斯站,线路全长341.3公里,货运在宾西至宾县间设线路所,接轨宾西地方铁路,由成高子站进入哈南站,货运联络线长度11公里。按你方此次设计方案,属于在原有设计之后的改线方案,此前省文物部门已经对“原线方案”,进行过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新线路方案涉及铁路里程约为150余公里。
由于你方报件时限过于急迫,有关线路路由技术数据又未能及时提供,以至哈佳铁路考古调查勘探工作仍在进行之中,目前尚无结论。在原设计线路上遗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文规定,需要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采取改变设计线路、避开文化遗存,或落实必要的文物保护措施之后,方可以进行施工建设。新线路上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完毕后,如发现有遗址,则需要进行相应的遗址保护工作。在相应的文物保护工作之后,进行项目的建设工作。工程部门在施工过程当中,如发现有古生物化石或古代文化遗存等情况,请及时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告,我方将依法进行必要的文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