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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项目公示。通过专家论证的项目,在上报市政府决策前,应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

  (五)动态管理。通过部门会审、专家论证、公示程序的项目进入项目库。项目库采用滚动管理机制,根据发展需求、市场变化和执行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项目库。

  五、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推进步骤

  (一)各项目谋划单位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后两年计划建设项目谋划工作。市大建设及棚改办完成汇总后,报至市发改委,组织开展部门会审、项目公示等程序,在5月底前完成修改报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后进入项目库。市大建设及棚改指挥部同时研究确定当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项目前期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前期工作推进计划及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二)根据市级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当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各项目实施主体7月中旬前完成项目的可研报告,并经过部门会审、专家论证、公示后报市大建设及棚改办汇总,汇总后的项目报至市发改委审核后,每年8月初编制第二年大建设投资建设计划(建议)报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审定。

  (三)建成后的项目库和大建设年度投资建设计划(建议),要及时向供电、通讯、供水、燃气等行业管理单位通报,以便行业管理单位配合城市建设安排建设计划。

  (四)市级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大建设项目谋划及前期推进工作会议,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及时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

  各区政府(管委会)、蚌投集团、新奥燃气、中环水务项目谋划工作经费、项目可研编制费用自行解决。市大建设及棚改办工作经费预算,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大建设项目管理费中列支,由市城投公司支付。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市直部门可研编制、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费用,由各项目投资或融资主体先行支付、列入项目成本。

  附件:
  1.谋划项目汇总表(略)
  2.项目简介格式(略)
  3.蚌埠市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工作流程图(略)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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