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蚌政〔201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建立市级项目库,为编制年度计划及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制度。现结合实际,就蚌埠市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推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品味,打造皖北中心城市为目标,通过建立项目谋划机制、科学决策机制、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推进机制,促进城市大建设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又快又好推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级城市大建设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对应副秘书长担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重点工程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蚌投集团、城投公司、供电公司、中环水务、新奥燃气及承担谋划和建设任务的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库项目的审定、年度项目前期推进计划的审定、建设资金使用的审定、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大建设及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建设及棚改办),负责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制定,项目谋划工作的协调组织,项目前期工作的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大建设及棚改办主任兼任,市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阶段工作责任分工。
1.项目谋划工作责任分工。
市规划局从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出发预先提出年度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市发改委、住建委、交通局、水利局等单位根据规划局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项目谋划和项目库编制工作。市住建委具体统筹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市容景观、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性住房、公用事业等项目的谋划,同时对市交通局、水利局谋划的项目进行汇总和初审。市交通局具体统筹综合交通、乡村道路等项目的谋划;市水利局具体统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市发改委具体统筹文化旅游及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