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和升级;
6.负责对信息采集公司的管理。
(二)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对监督中心转交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解;
2.负责确定处置的责任单位,并及时派遣和指挥;
3.负责对责任单位反馈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并向监督中心反馈,对未能及时办理的责任单位进行督促;
4.负责对城市管理较为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认定和协调。
三、问题来源
根据监督、指挥中心的职能,问题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主要来源是责任单元网格内信息采集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后,通过“城管通”(采用图像、文字、声音等形式)上报的问题信息;
2.社会公众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通过96310热线、短信平台等形式向监督中心举报;
3.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发现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4.相关部门(如12345、110等热线)转办、协办的问题信息;
5.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四、业务流程
根据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实际现状,具体业务流程为: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等七个环节。
1.信息收集。通过信息采集员巡查发现、视频监控现场抓拍、公众举报等形式,多渠道收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信息。
2.案卷建立。监督中心收到问题信息后,根据其内容能够直接答复的予以直接答复,需要相关单位办理的,及时填制工作任务单,移送指挥中心。
3.任务派遣。指挥中心根据工作任务单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将职责明确、对应部门单一的(简单)问题直接派遣到相关责任单位;对界限不清、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疑难)问题进行综合协调,明确问题处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部门。
4.任务处理。责任单位根据指挥中心的派单和监督指挥手册或部事件立结案规范中明确的办理要求,对问题进行处置。对紧急问题的处理,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后,再根据问题处置的难易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结反馈的,要将进度和预期办结时间向指挥中心报告,经许可后按承诺时间按期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