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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温政办〔20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是主管外事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挂温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温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其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取消对来温采访外国记者的审批职责;取消全市翻译专业中级职务评审、高级职务推荐职责。

  (三)将核发外国专家证、组织评选市“雁荡友谊奖”的有关职责划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政策、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研究本市外事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归口管理和协调全市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外事活动和涉外事项;做好中央、省有关部门需要我市配合的外事工作;指导本市各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接待应邀来访的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以及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承担市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外宾接待工作。

  (四)归口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温活动;协调我市参加各国驻华使领馆举办的活动;协调处理突发性涉外事件;协助处理温州籍中国公民的海外领事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温活动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和赴港澳人员的审核、审批、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通行证)的颁发与管理以及外国签证的代办工作;负责领事认证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和出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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