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县级政府(管委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应当与本预案一致。
7.2预案演练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响应标准(略)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食安办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并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指导食品安全事故舆情处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医疗救治、协调现场处置及有关技术调查,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分析监测数据;提供相关标准解释;组织开展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按规定组织好事故相关信息的制定和发布。
市农经委负责组织对种植业食用农产品及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及初级水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配合市卫生局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配合市卫生局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因虚假违法广告或商标侵权等行为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协助做好在农产品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卫生局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及保健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配合市卫生局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市服务业委负责畜禽屠宰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协助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酒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配合市卫生局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市林业局负责果品类食品监督和管理,对果品类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市卫生局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发生的粮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粮食;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粮食,按上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配合市卫生局进行事故责任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