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换发全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体局、各加盟连锁公司: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规范网吧经营场所秩序,大力推动我市网吧连锁整合,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网吧场所连锁整合的实施意见》(辽文市发〔2009〕18号)文件精神,我局现根据辽宁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网吧连锁整合工作的有关意见》(辽文市发〔2009〕43号)文件和省文化厅要求,对全市网吧经营场所换发新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换证的范围、时间
全市所有经文化行政部门许可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网吧连锁经营单位均要参加换证。年审换证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至3月20日止。其中:2010年2月26日至3月10日为网吧业主申报和连锁公司、各区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核阶段;2010年3月11日至3月20日为市局审核发证阶段。逾期不参加年审换证视为自动歇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自动作废。
二、年审换证应提交的材料
1、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登记表一式叁份;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依法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网吧经营者书面声明。
网吧经营者必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要出具书面声明并由法人代表签章,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加盟连锁企业公章。各区(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在审核网吧业主提供的原件材料后,在《2010年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登记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年审换证程序
参加年审换证的网吧业主应将年审换证材料于3月10日前报所在区(市、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区(市、县)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加盖各连锁公司印章后,由各区市县文化主管部门专人将业主提供的资料上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场处进行审核。市局在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审核及换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作。
四、下列情况暂缓年审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