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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

  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外事办、市公安局、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市法制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与民革贵阳市委对口联系;

  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地方志办、市爱卫办主要与民盟贵阳市委对口联系;

  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市法制局、市棚户区城改办主要与民建贵阳市委对口联系;

  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林业绿化局、市监察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公安局、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市地方志办主要与民进贵阳市委对口联系;

  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群众工作中心(市信访局)、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市爱卫办主要与农工党贵阳市委对口联系;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市两湖一库管理局主要与九三学社贵阳市委对口联系;

  市知识产权局、市外事办、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爱卫办主要与致公党贵阳市委对口联系;

  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棚户区城改办主要与市工商联对口联系。

  除上述明确对口联系的政府工作部门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因工作需要,需与有关部门联系时,各有关单位要尽力提供方便,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三章 对口联系的内容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情况或研究有关工作,一般应邀请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列席;召开某些专业性会议研究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可根据会议内容视需要邀请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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