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节约经费开支,提高会议效率,加强对市直党政机关会议经费管理。
(一)召开会议应坚持简明、务实、高效的原则
健全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和费用,加强对会议的计划和统筹,科学合并,要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尽量压缩会期,减少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数量,切实提高会议效率。
(二)厉行节约,规范运作
经批准召开的各种会议,确实需要住宿的,应尽量选择本地由财政部统一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虽未纳入定点范围,但收费低于定点饭店标准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也可作为会议场所。不得在旅游风景名胜区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与会人员游览或参加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其他物品等。
(三)会议经费实行“分类管理、总额包干、定额控制”的原则
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为一类会议。市委全会、市委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工作会、市政协常委会、市纪委全会为二类会议。市级各部门、单位召开的会议,市人大、市政协各委员会召开的工作会为三类会议。对会议经费按照从严、务实、节俭的原则,由市级财政按中央和省规定的标准和审批依据,根据会议天数、人数核拨,由承办单位包干使用,超支自理,节约留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
(四)对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严格审核审批手续
无上级有关部门或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财政一律不单独安排经费。
(五)加强对会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监督检查。凡发现有通过宾馆、饭店违规套现会议经费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报经省财政厅、财政部同意取消有关宾馆、饭店的定点资格。
六、进一步加强市直党政机关接待经费管理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转变,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要求的通知》(筑委厅字〔2012〕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市直党政机关接待经费管理。
(一)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