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阶段组织开展“示范病房”审核工作。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活动方案》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审核标准》的要求,对申报的省直医疗机构及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的医院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单位,授予“海南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牌。审核工作分3批进行:
(1)第一批“示范病房”审核工作(2012 年 4月- 6 月)。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不少于20个“示范病房”,其中三级医院示范病房不少于8个,二级医院示范病房不少于20个,使全省所有市、县至少拥有1家“示范病房”。
(2)第二批“示范病房”审核工作(2012年10月-12月)。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不少于20个“示范病房”。
(3)每年在“海南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中推荐约5-10家医院申报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经评审合格的,卫生部授予全国“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1月)。
1.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市、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终期总结评估,并于2013年9月底前将总结评估材料报省卫生厅。
2.省卫生厅组织对全省“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3.省卫生厅组织召开总结会,组织各地区、各医院间交流经验、总结工作,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研究建立肿瘤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
1.海南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名单
2.海南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申请表(略)
3.海南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建设指南2011年版
附件1
海南省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名单
顾问:
汤 鹏 海南省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夏立平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组长:
郝新宝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教授、主任医师
副组长:
谢贤和 海南省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陈显钊 海南省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彭大为 海口市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王 琳 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 主任医师
洪 涛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副主任医师
郑武平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欧 涛 农垦三亚医院医院 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