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蚌埠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蚌政〔2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宏观政策偏紧的情况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金融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全市经济中心工作,积极支持城市大建设和产业大发展,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加大信贷有效投放,新增贷款突破100亿元大关,圆满地完成2011年金融工作目标任务。
经综合考评,市政府决定授予徽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蚌埠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金融创新奖”;授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服务中小企业及‘三农’贡献奖”;授予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蚌埠办事处(含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固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徽怀远农村合作银行)“服务县域经济贡献奖”;授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增量存贷比奖”;授予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蚌埠监管分局“金融监管服务奖”;授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分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鼓励奖”,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