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水、电、气、通讯服务网络,注重向新区延伸和覆盖,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产业发展的需求。
(八)强力推进安居工程,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基本完成三年棚改目标任务。把安置房建设、被拆迁群众回迁安置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全年回迁安置1万户居民。推进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各区启动1-2个农民安置房建设点。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700套、公共租赁住房5500套、廉租住房2412套、棚改安置房20146套,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九)加快推进综合开发,推动经济集聚发展。
继续实施万达广场、淮河路商业街、高新区燕山路以南、禹会区秦集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等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百乐门城市综合体、凌家坝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凝聚人气,促进商贸繁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要素保障,提供坚实物质基础。
打好征迁攻坚战。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城市大建设计划,做好大建设项目的征迁工作。各项目实施主体要提前与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接,确保征迁工作早对接、早实施。
统筹做好土地保障供应工作。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统筹合理安排,争增量、统存量、保总量,确保城市大建设用地指标。已经确定建设计划的项目,要抓紧组卷上报,提前做好前期工作。
加强融资工作,强化资金保障。各主要融资平台要发挥主渠道融资作用,与银行紧密对接。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及时申报保障房建设以及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要充分利用好财政资金和部门闲余资金,把分散在各部门的资金统一起来利用好,集中建设一些重大项目。要积极创新融资方式,通过经营权转让、BT、BOT等多种方式对外招商引资,鼓励社会资金采用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特别要引进一些上市企业、国有大公司到我市来投资合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各有关部门对各个建设项目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项目年度与季度的推进节点,以及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协办单位协办责任人。对于重点城市大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要做到有主要领导领衔、有一套班子办事,并明确责任。